选译自[美]托马斯·斯坎伦:《宽容之难》,坎布里奇,哈佛大学出版社,2003。陈代东译,万俊人校。
[1] 感谢约书亚·科恩(Joshua Cohen)和威尔·金里卡(Will Kymlicka)对本论文草稿的有益评论。正如约翰·霍顿(John Horton)在“宽容是一种美德”一文中所指出的那样。该文献载于大卫·赫德编:《宽容:一种易于忘却的美德》,28~43页,普林斯顿,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,1996。
[2] 更确切地说,是有许多方法试图做到这一点。有种观点认为:目标和达到目标的手段是密切相关的,制度安排作为一种达到目标的手段,是至关重要的。我认为根据这一观点,言论自由的观点一定可以被理解。但是这些手段并不能完全满足其目标,这正是持续不断的进步之动力所在。我在本书的第八篇文章“对内容规则的再思考”一文中讨论了这种“创造性的不稳定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