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、可行性报告及对外贸易经济委员会的批复;
4、中外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信证明(外方个人投资的需提供国籍身份证明);
5、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;
6、经营场所证明;
7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、推荐书及身份证明;
8、有关消防、环保、卫生防疫等专项证明材料;
9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。
九、设立外地企业驻地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
1、主办单位要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并加盖印章;
2、驻地机构负责人简历表;
3、驻地机构基本情况;
4、驻地机构人员名册;
5、外地主办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(如果是医药企业还需要一照二证);
6、驻地机构负责人任命书、身份证件复印件(原工作单位在本地的须附原单位证明),照片两张;
7、办公地点房产租赁协议(私房或自建房附产权证复印件)。
十、设立营业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
经营单位申请营业登记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