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李悝变法·
战国初期的魏文侯(公元前445~前396年)是位有作为的君主。他任用李悝(公元前445~前395年)为相,在国内推行变法。变法的主要措施有:一、鼓励农民勤谨耕作。李悝认为农民的劳作态度直接关系到土地的收成高低。二、实行“平籴法”,丰年由国家以平价购进粮食,灾年则平价出售,使粮价保持平衡。三、依据“食有劳而禄有功”的原则,授予有功劳的人以职位和爵禄,取消那些无功于国而又过着奢华生活的人的世袭特权。四、编集《法经》,分为盗、贼、囚、捕、杂、具6篇,目的是为了保护地主阶级的生命和财产安全,维护新兴封建国家的统治秩序。李悝变法巩固了地主阶级的政权,发展了封建经济,使魏国在战国初期首先强盛起来。
秦孝公开始重用公孙鞅,公孙鞅得到了秦孝公的支持,被任命为左庶长,主持变法。他规定民间禁止私斗,一切赏罚和爵位都以军功为标准,奖励生产,如果因为懒惰或者经商而导致贫穷的,一律罚为奴隶,没有立功的人即使很富有也不能用豪华的东西。这些法令制定后没有马上公布,公孙鞅怕百姓不相信他,所以他在南门树起三丈长的木头,宣布谁能把它搬到北门就赏赐十金。大家都觉得很奇怪,没有人去搬。公孙鞅以为赏赐太少,于是把赏金改成五十金。这时有个人站出来把木头搬走了,公孙鞅马上给了他五十金,表明自己说话算话。不久他就公布了新法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