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煜未说破,只是问她:“程央,会唱歌吗?”
“会。”
“唱首来听听。”
“没心情唱。”
“我有心情听。”
“那你自己唱。”
“程央,这儿可就我们两个人。”
说完,他还停下来,朝着她脚下坏坏地笑了一阵。
这个笑,与他在坑顶看着她时很像,与他骗她在镇上只订了一间房时很像,与所有她最狼狈的样子呈现出来前的预兆,都很像。
“想听什么?”她叹了一口气,推了他一把。
他心满意足地往前走:“都行,唱些情意绵绵的。”
程央从身后给他一个白眼,将每一首情深义重的曲子都唱得咬牙切齿,他倒不嫌弃,只偶尔回头交代她小心看路。
没空为想象中的软体虫担惊受怕蹑手蹑脚,这就够了。
“来,给我手。”
秦煜三两步爬上了一处石壁,四周没有可借力的东西,他便将手伸给她。
她伸手,自然地抬头,目光相接时,嘴里还不忘唱:“这里有值得我们爱的太多理由……”
不知是否是由于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攀缘这处石壁上,这一句,格外好听。